簽訂合同時應掌握的幾個要點
——公司法務部 范宗杰
在法治時代,簽訂合同,乃至在履行合同中的相關信函,既是必不可少又是至關重要。因此,就必須首先明白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分為口頭合同、書面合同和少數以其他形式表現的合同。在實踐中對于標的很小而且可以即時清結的交易,為了方便起見,可以按照交易習慣一般采用口頭合同。但是,在正式的商務活動中,尤其是在我們十分復雜的建筑行業中,就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因為口說無憑,日后交易雙方一旦產生糾紛就缺乏維護權利的依據,也很難解決糾紛,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那么,怎樣簽訂一份高質量的合同,是很多人感覺很茫然的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在簽訂合同中注意以下幾點:
1、合同的基本條款要具備。合同的內容雖然可以由當事人約定,但一般包括,或至少包括以下條款: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詳細、不能漏掉主要條款,各項規定之間要避免相互矛盾;文字表述要清晰、語言要精確簡練,防止筆誤錯漏或使用模棱兩可的語言。比如民間借貸都是發生在熟人之間,寫借條時難免很隨意,最后往往產生矛盾,甚至對簿公堂。比方說一張四萬元標的的欠款條上寫著“還欠款3萬元”這幾個字就會產生很大歧義。這個“還”字是多音字,念“hai”和“huan”產生的法律意義是完全不同的。念“hai”時意味著還有欠款3萬元沒有償還,而念“huan”時表明已經還了3萬,只有1萬元沒有償還了。尤其當有一方不是很誠實時,這種矛盾就無法調和。
2、合同要合法。簽訂合同前一定要多查閱相關資料,了解法律對雙方之間的交易有無法律上的禁止性規定,目的在于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合法有效。當然只要是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可以由雙方約定來簽訂合同。
首先簽訂合同的主體要合法,要審查對方的資格是否合格。對方派一個人過來跟我們簽訂合同或者處理相關事務時,這個人是否在法律上能代表對方單位,是否有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和相關職務證明,是否符合商業慣例,要多加思考并斟酌。比如在你購買房屋時,尤其是購買二手房時,要考慮產權主體是否存在問題,房屋產權是兩人以上共有還是單人獨有,賣方是否是在法律上有權處理房屋的人。
3、要審查合同對方的信譽。合同畢竟是紙上的東西,關鍵還是看能否履行,不能履行的合同是一紙空文,還會增加交易成本。所以在簽訂合同前要充分考察對方履行合同的誠意,履行能力,尤其要防止對方用合同進行詐騙。
4、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沒有違約責任的合同相當于沒簽。違約責任的約定一定要盡量對等,但很多人會多寫一些可以約束對方的條款,而盡量少寫自己不履行義務可能帶來的責任,這就看誰更會簽合同了。
在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時,只能約定某年某月某日以前,而不能約定某年某月某日以后。比方說約定付款期限:2007年10月1日以后,這就相當于成了一輩子也可以不用履行義務的合同。
5、關于解決爭議的約定。約定合同的爭議解決方式有很多,常見的有訴訟、仲裁,找有關部門調解等。但爭議解決地點及受理解決爭議部門的名稱一定要清楚、準確。否則,就是因約定不明而等于沒有約定。例:合同約定在原告方地區法院受理或在工程所在地法院受理的問題都要寫清楚,盡量不能在工程所在地以外的對方要求的地方法院受理。